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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注册的类型以及注册成立条件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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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初始创业者对办什么类型的企业心存疑虑,不知道开办什么样的企业(公司)对自已创业有利。主要原因是新创业者不知道企业类型与纳税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根据我国税收法规,对不同的企业类型交纳的税种和税率是有区别的,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是由从事代办公司注册的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注册类型的干货,让你了解公司类型都有哪些的同时,还能了解到企业类型的不同时还能一目了然企业注册所需条件。

  对于企业类型,我国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办法等法规、规章作了很具体的规定,总结起来,我国企业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一般来讲,只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所专指的“居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适用“个人所得税法”,关于这一点,创业者首先要明白。

  一、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简称。对这类型企业新创业者一定要搞清,为什么呢?小微企业月销售额在3万以下增值税直接免税,企业所得税减按10%征税(应纳税所得额减半、税率为20%),还有附加税也有减免(月销售额在10万以下的企业)。那什么是小微企业呢?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才是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备案管理,不需要税务部门申批的,也就是符合上述标准就享受,不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就不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二、高新技术企业

  很多创业者是带着专利成果创业的,那就要了解我国税法对高新企业的优惠了。根据高新企业管理办法,一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享受15%税率,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还有地方政府各种奖励等等。

  高新企业是要经科委认定的,有很多条件限制,因此,初创企业者如果真有专利成果,不防试一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企业申请高新作了较为详细系统的规定,其中企业申请高新八项必备条件是: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达到75%”,一般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只有50%。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问题进行了明确。2017年5月4日,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评价办法》)规定:

  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第七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第八条 符合第六条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四、非上市企业股权缴励税收政策不一样

  创业型企业由于融资难,为了调动管理者及技术专业人员的积极性,会使用股权激励的方式。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一条(一)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本通知所称股票(权)期权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权)的权利;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以处置该股权;所称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

  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下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

  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权)包括通过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

  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

  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见附件)。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

  五、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财税[2015]116号文件、财税[2017]38号文件的规定,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其法人合伙人、个人合伙人分别可享受投资额70%抵扣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大幅降低投资人的税收负担,对投资人而言是重大的政策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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